我国大部分省市规定,每年7月至下年的6月为社保年度,同一社保年度里社保缴费基数不变。每年7月就要根据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以北京市为例,北京社保中心发布《关于统一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那么,北京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就是7086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623元。
那么,社保基数上调对企业和个人有何税收影响呢?
企业所得税税负虽然有所降低,但是,企业总负担和现金流出却增加了。继续以北京为例,总负担增加=623×32.1%(养老20%+医疗10%+失业1%+工伤0.3%+生育0.8%)×(1-25%)=149.99元,这仅仅是一个职工一个月增加的企业负担。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降低社保企业缴费比例的原因所在——要为企业减负!
对于职工个人负担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应就可以少交个税。
来源: 会计圈那点事儿 作者:郭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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