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通知
根据路局社保处通知,现就宁夏统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备案:是指参保职工工作和/或居住地在宁夏自治区境内银川市以外的人员,主要为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等地区。
确定后统一填写《银川市参加医疗保险居住外地人员表》(附件2)
截止时间至:2016年6月13日
我车间办理方法:电话联系卢海龙(13649550469)或到派班室找卢海龙直接填表。
按照银川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办理了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可以在参保地(银川市)和备案地两地已公布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无需转诊转院手续),享受银川市医疗保险待遇。
2.自治区外甘肃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是指参保职工工作和/或居住地在宁夏自治区外甘肃省内的人员,主要为平凉、兰州等地区。确定后统一填写《银川市参加医疗保险居住外地人员表》
3.宁夏自治区和甘肃省外异地就医备案:2016年6月15日前由局社保处已审批的异地就医人员数据信息,由局社保处信息科统一移交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之后需要办理备案的,填写《银川市参加医疗保险居住外地人员表》(附件3)。
4.办理了自治区外异地居住备案人员,如享受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大病)的,需要填写《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门诊大病审批表》(附件4),于6月20日前报段劳人科,由单位报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