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关联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社险函[2016]48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20%。
(一)2016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高档缴纳标准:4491×20%×12=10778.4元(898.2元/月)
(二)2016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低档缴纳标准:2695×20%×12=6468元(539元/月)
二、2016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5.6%,另加大病医疗互助130元/年。
2016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标准:2695×5.6%×12+130=1941.04元(161.75元/月)
请参保人员按以上标准,在银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存入足够的金额,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将从2016年1月开始按以上标准征收。查询缴费明细,请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csldbz.gov.cn),输入身份证或个人编码进行查询。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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