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本报记者 刘红文 通讯员 郜攀峰) 7月4日,记者从地区卫计委了解到,为减轻贫困人员的看病负担,从6月25日起,地区降低贫困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对应由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在原基础上下降3000元。此举,意味着更多贫困群众将受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
此次降低起付线对象全部为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册农村贫困人员,即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依据地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扶贫对象,将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1万元降到7000元。扶贫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高额住院医疗费用后,除了按照新农合规定补偿外,对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予以补偿。
同时,对扶贫对象在大病补偿比例上,大病保险实行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偿,具体为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万元至2.5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按70%给予补偿;2.5万元至6万元的,按75%给予补偿;6万元至12万元的,按80%给予补偿,12万元至30万元的,将按85%予以补偿。
地区扶贫办统计数据显示,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共计6万户20.6万人,占地区农村总人口的13.2%。为确保实现地区按期脱贫目标,地区已通过低保及医疗保障兜底脱贫等措施,加快贫困群众的脱贫步伐。此次地区降低贫困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将有效解决贫困人员看病就医问题,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