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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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政府发出《泉州市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实施方案》,支持家政服务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依托已有电商平台或建立自有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服务,为居民提供家政、民生商品配送和公共服务信息查询等多形式的服务,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对网上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且在总销售额中占20%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省级资金奖励。
《方案》明确,支持家政企业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按照标准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完善家政服务网络的布局,形成便捷、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创建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通过搭建“家政服务对接会”、“家政服务论坛”等供需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活动,定期邀请“金牌”保姆、家政能手和业内专家进社区开展家政讲座,组织开展家政公益服务活动和家政服务咨询、家政用工服务,满足社区家庭生活、家庭劳务需求。
《方案》提出,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在家庭服务企业灵活就业,并在灵活就业窗口续缴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享受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家庭服务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招收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从业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具有创业要求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1000元创业培训补贴。大力推行职业培训资金补贴政策,对取得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按照相应技能等级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初级工每人500元、中级工每人700元、高级工每人1000元、技师每人1600元、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记者 杨朝楼)
内容转载自: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