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补缴无工作期间职工养老保险?

来源:代写规章制度作者:日期:2016-06-29


案例介绍:

  方先生从2001年8月到2010年2月份在杭州某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会保险。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无工作,2010年6月在上海找到工作,他想咨询:①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的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补缴?②在杭州交的社会保险如何转移到上海?

为您解答:
  答:1、关于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期间能否补缴?如果方先生现在户籍属于杭州市主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户籍,在2010年年内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方先生户籍不属于杭州市主城区户籍的,则不能补缴社会保险费。
  2、养老保险关系如何从杭州转往上海?如方先生已满50周岁且非上海户籍的,暂不能办理转移。如未满50周岁,方先生在上海办理参保手续后可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杭州转上海手续。这种情况属于跨省转移,具体手续如下:
  ①向隶属管理的杭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方先生本人或其用人单位凭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上海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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