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问题解答

来源:ynhr作者:日期:2016-06-23

近期,有不少亲来信询问关于今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的问题。现在小编根据云南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40号)精神整理了相关内容放出。请各位亲们参详。

一、缴费比例

2016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为其缴纳12%,从业人员个人缴纳8%。

二、缴费基数

根据云人社发〔2015〕332号文件规定,2016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原则上以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5元作为月缴费基数,缴费困难的按4585元的60%即2751元或40%即1834元作为缴费基数。

100%: 基数4585.00元  月缴917.00元  年缴11004.00元

60%:基数2751.00元  月缴550.20元  年缴6602.40元

40%:基数1834.00元  月缴366.80元  年缴4401.60元

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结构及记账期限

1、所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账户统一按8%登载,全部由个人缴费构成。

2、个人账户登载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申报缴费时间

2016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自2016年6月10日起(每月1至25日,节假日除外),请参保人员尽快办理申报、缴费等相关手续。

五、申报、缴费方式

近期昆明市人社局正在开发昆明人社通手机APP网上个人养老保险申报功能(目前医保已可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可不到社保局申报,参保人自行使用手机登陆昆明人社通即可完成个人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开发投入使用以社保局通知为准。登陆昆明人社通还可查询个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参保情况,待遇享受、医保卡消费情况。

1、五华区申报地点:五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正义路五华坊42号,五华区人社局一楼大厅7、8、9号窗口)

2、五华区申报时间:每月1-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PS:2016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工作,经与地税部门协调采用多元化缴费方式,五华、盘龙、西山(目前官渡是什么情况还不知道)及三个开发区(高新、经开、度假)参保人员每月25日前到社保局申报缴费基数,社保局每月28日将参保人员应征数报地税局,次月税局委托银行代扣养老保险费,参保人若需要收费凭证的于次月交费后到银行以下网点打印税票。

储蓄扣费《社会保险费完费证》打印网点一览表


六、养老保险手册登

      请参保人员缴完费后,于2017年1至4月到五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正义路五华坊42号,五华区人社局一楼大厅10号窗口)登记养老保险手册(节假日除外)。

(文章来源:昆明五华人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及时删除)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