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财政局和永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2016年永州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调整永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新的费率政策将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通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工伤风险类别分为一至八类,其基准费率分别为:一类0.8%、二类0.9%、三类1.4%、四类1.5%、五类1.6%、六类2.2%、七类2.3%、八类2.4%。预计调整后我市工伤基金征缴总额将较上年下降20%,新的费率政策将更加科学、合理,更好适应永州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减轻参保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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