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下滑,一些企业面临关停或者人员精减等多种问题。劳动仲裁工作也呈现多样性、群体性的态势,锡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工作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坚持“以防为先,以调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方法,使劳动仲裁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以防为先”。今年以来仲裁院工作人员通过走访用工较多、劳动者较为密集的企业,面对面的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答疑解惑,从源头上减少了劳资纠纷。
二是“以调为主”。锡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以调解为主的工作原则,发挥调动基层调解组织优势,把握公平原则,重点推行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的“一案四调”原则,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始终。
三是“裁决为辅”。对于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严格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裁决。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努力提升仲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