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街道辖区居民:
科左中旗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将开始办理,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凡具保康街道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二)低保户、重症残疾人员、五保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由财政资金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同时享受缴费补贴。以上人员在此基础上可自愿选择200元到3000元12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再进行自愿缴费。
二、办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间:2016年10月17至11月15日
(二)地点:保康街道劳动保障所(老干部局综合楼东楼二楼)
(三)办理注意事项:办理时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五张,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留指纹,过期不予办理。
三、缴费档次及补贴
(一)缴费档次:个人缴费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13个档次,长缴多得,多缴多补。
(二)参保缴费人员享受缴费补贴:政府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贴。选择100元到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0元 、35元 、40元 、45元;选择500元至9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 ;选择1000元 、15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85元。
四、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五、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 基础养老金。2016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90元,在此基础上,对年满70-90周岁另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另增加20元。
参保人员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六、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