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缴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

来源:保康街道党建作者:日期:2016-10-15

保康街道辖区居民:

    科左中旗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将开始办理,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凡具保康街道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二)低保户、重症残疾人员、五保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由财政资金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同时享受缴费补贴。以上人员在此基础上可自愿选择200元到3000元12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再进行自愿缴费。

    二、办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间:2016年10月17至11月15日

   (二)地点:保康街道劳动保障所(老干部局综合楼东楼二楼)

   (三)办理注意事项:办理时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五张,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留指纹,过期不予办理。

    三、缴费档次及补贴

(一)缴费档次:个人缴费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13个档次,长缴多得,多缴多补。

(二)参保缴费人员享受缴费补贴:政府财政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贴。选择100元到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0元 、35元 、40元 、45元;选择500元至9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 ;选择1000元 、15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85元。

    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 基础养老金。2016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90元,在此基础上,对年满70-90周岁另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另增加20元。

    参保人员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六、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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