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才公寓】桐庐县2016年度第二次企业人才公寓申请受理啦,快看过来!

来源:桐庐县12333作者:日期:2016-10-13




关               注

【 桐庐县123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资讯更新·尽在掌握

长按关注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业人才公寓申请受理,按照《关于印发〈桐庐县企业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桐才办〔2014〕2号)文件精神,现将企业人才公寓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才人寓申请对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企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11年8月10日后来我县企业(不含国有〈集体〉企业单位及分支机构)工作,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桐创业人员以办理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并已由企业缴纳社保,人事档案已转入我县管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企业引进岗位急需的高级技师;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类奖项(需排名前三)或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技能型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在县内无住房;单身人才直系亲属在县内已有住房,但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申请前5年内在我县无转让住房情况


符合入住条件的各类人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优先参与配租: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企业工作且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22享受地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县级以上政府授予的优秀人才、杰出人才等荣誉。

申请程序

  申请人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报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同意后送县人社局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通过《今日桐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县住建局根据本期房源和需求情况,通过摇号等程序确定配租轮候顺序,对配租对象核发准租证。单身人才配租形式一般为合租,已婚的可申请独租一套(小户型)。

  根据(桐才办〔2014〕2号)文件规定,人才公寓申请和人才生活津贴政策不同时享受。


申请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申请受理时间:10月8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受理单位: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云栖中路828号县人社局二楼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人:陈振  联系电话:58508563


  桐庐县企业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申请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清单、《桐庐县企业人才公寓申请表》可登陆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查询下载。


2016年10月8日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