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到位!月人均增加196.53元,全市90.6万企业退休人员“加工资”!

来源:新快报作者:日期:2016-10-02


养老金年度调整到账了!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在9月30日发放到退休人员的银行账户。本次调整共惠及广州市90.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96.53元/月。调整后,广州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由3200元/月增至3316元/月。




人均基本养老金增至3316元/月


根据广东省的调整方案,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度调整采取定额调整、定比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6.5%。其中,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35元,定比调整就是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养老金。此外,还额外向三类人员倾斜。


调整人员的范围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2016年1月1日起发放;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已于昨日将全市90.6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含补发额)发放到个人的银行账户。


可通过三途径查询调整后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若想知道调整后的待遇是怎么算出来的,有三个途径可以查询和了解:1.登录广州市人社局的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和打印(网址:www.hrssgz.gov.cn/index.html);2.到广州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街镇基层服务平台或者自助打印机进行打印;3.对有地方保留津贴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保、退管经办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派发或邮寄纸质告知书,逾期未收到的,可按第一或第二种途径获取。


广州地方保留津贴本月起调减


值得注意的是,按有关政策规定,广州市地方保留津贴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因而按省的要求,此次调整在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对于地方保留津贴高于50元/月的,调减50元/月,不足50元/月的按实际数额调减。此次调减地方保留津贴从2016年10月开始执行,不扣减之前已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及地方保留津贴。


“具有地方保留津贴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实际上已高于其他同等条件的人群。实施地方保留津贴分步调减,是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的必要措施,目的是使相同缴费年限、相同缴费水平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保持基本一致,将其养老金待遇逐步回归至正常合理的水平。”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解释。



三个实例看调整


案例1

没有地方保留津贴的 企业退休人员


叶先生,出生于1938年3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为1998年3月,缴费年限39年4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金3905.36元,无地方保留津贴。


1.普遍调整

=定额调整+定比调整=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35元+3905.36元×4.8%=35元+187.46元=222.46元。


2.倾斜调整

缴费年限满15年,每超出一年加发1元:年限加发=40元-15元=25元。


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一次性加发120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调整后基本养老待遇

=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年限加发=3905.36元+222.46元+25元=4152.82元/月。


4.本次调待补发总额

=(普遍调整+年限加发)×补发月数+一次性发放金额=(222.46元+25元)×9+1200元=247.46元×9+1200元=2227.14元+1200元=3427.14元/月。


案例2  
调整前地方保留津贴少于50元的企业退休人员


彭先生,出生于1953年10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为2013年10月,缴费年限30年2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待遇为3186.21元,其中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3152.71元,地方保留津贴33.5元。


1.普遍调整

=定额调整+定比调整=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35元+3152.71元×4.8%=35元+151.33元=186.33元。


2.倾斜调整

缴费年限满15年,每超出一年加发1元:年限加发=31元-15元=16元。


3.调整后基本养老金

=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年限加发=3152.71元+186.33元+16元=3355.04元/月。


4.调减后的地方保留津贴0元。


5.本次调待补发额

=(普遍调整+年限加发)×补发月数=(186.33元+16元)×9=202.33元×9=1820.97元/月。


案例3

调整前地方保留津贴大于50元的企业退休人员


陈先生,出生于1954年7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为2014年7月,缴费年限38年9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待遇为3662.96元,其中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3512.49元,地方保留津贴150.47元。


1.普遍调整

=定额调整+定比调整=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35元+3512.49元×4.8%=35元+168.6元=203.6元。


2.倾斜调整

缴费年限满15年,每超出一年加发1元,年限加发=39元-15元=24元。


3.调整后基本养老金

=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年限加发=3512.49元+203.6元+24元=3740.09元/月。


4.地方保留津贴

调减50元,调整后为100.47元。


5.2016年10月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740.09元+100.47元=3840.56元/月。


6.本次调待补发额

=(普遍调整+年限加发)×补发月数=(203.6元+24元)×9=227.6元×9=2048.4元/月。


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通讯员 穗人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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