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记者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专访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罗普希。
问:罗主任,你好,很高兴采访你,首先请问: 2017年的新农合筹资标准是什么?
答: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个人150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420元/人。
问:病人核报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三种身份证明材料与六种住院资料。
前者包括:
(1)病人居民身份证;
(2)病人户口簿;
(3)病人合作医疗证;如属亲属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后者包括:
(1)疾病诊断证明(盖章);
(2)住院医药费收据(盖章);
(3)费用总清单;
(4)出院记录。产妇须提供生育证、出生证。
(5)县外住院须提供病床上或病情伤口照片;
(6)在定点民营医院住院的还须带患者有效银行卡或存折,以便将新农合补助款打入存折,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问: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答:补偿金额=(住院发票总金额-自费部分-起付线)×补偿比例
问:定点医院如何核报?
答: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的新农合患者出院结账后在医院合管办直接结算,县政务中心合管办窗口不予办理。
问:非定点医院如何核报?
答:在县级及以上非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政务中心合管办窗口直接核报。(地址:天华南路,即火车站往二桥方向500米)。
问:新生儿如何参合?
答:当年内出生的新生儿,在其母参合的前提下,凭户口本、出生证上出具的出生日期,在三个月内全额缴纳个人农合基金后按一般农户核报。如新生儿未及时参合,新生儿发生的住院费用,随母予以折半费用后按层级比例核报。
问:比如: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妇女两癌、重性精神病、小儿聋哑症等患者如何申报审批手续?
答:凡符合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24个病种患者,携相关检查报告单或省级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证、身份证及户口本、1寸免冠相片四张到县政务中心合管办窗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出院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问: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1、癌症、尿毒症患者凭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单或肾功能化验单(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门诊正规电脑发票,减起付线300元后,按50%或30%核报,封顶3000元/年/人。
2、普通门诊凭省级定点医院及娄底市中心医院正规电脑发票及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本核报,减起付线300元后按30%核报,封顶3000元/年/人。
3、脏器移植病人抗排异治疗须先到县合管办窗口办理相关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问:《合作医疗证》能否转让?如遗失应怎样补办?
答:《合作医疗证》是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凭证,应当妥善保管,不能转让、转借。如转借他人使用,将没收发放的《合作医疗证》,并停止该户当年核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如遗失要及时到乡镇合管办登记备案挂失,并经村委会、乡镇合管办证明盖章后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补证手续。
问:意外伤害患者如何办理补偿核报手续?
答:意外伤害患者住院3天内向意外伤害托管中心报案,经其查勘无责任方后,提供核报所需资料,到新化县新农合意外伤害托管中心核报(地址:县人寿保险公司),核报比例在原有层级医院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封顶核报2万元/人/年。业务受理电话:3226719 3226729 3226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