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措施促进社会办医,政策效应不断显现。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工作。肥西县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8月印发《关于肥西县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申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肥卫计〔2016〕104号)。
8月11日,县卫计委召开全县首批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申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工作会议,县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县居民医保管理中心、卫生监督所、医政医管科、法规宣传科、信息科负责人,翡翠医院等四家非政府办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肥卫计〔2016〕104号文件通知作了详细解读。倪良柱副主任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文件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申报工作,积极做好信息系统对接等准备工作。
目前符合申报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共4家,均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资格申报工作。下一步,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的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将实行协议管理,实行住院按病种付费和住院总额预算管理,开展即时结报和政策宣传,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优良医疗环境,切实保护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