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35名,其中审判辅助人员20名、文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审判辅助人员
1、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6、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通过司法考试,或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能熟练的优先录用。
(二)文员:
1、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技能;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6、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能熟练的优先录用,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证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6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在报名时间内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62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713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第(1)点所需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在法院内网通过信息列表发送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政务中心高婷婷,或通过外网发送至邮箱(gzzscqfy@vip.163.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6日上午12:00。
采用网上报名并经资格初审通过者,须在参加笔试时带齐证件原件备查,未带齐证件原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3、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可同时报考两个职位。
4、资格审查。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5、年龄截至2016年9月30日计算,即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录用
1、笔试和打字测试。按岗位分别组织笔试和打字测试:
(1)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
(2)打字测试为中文听打录入,原则上要求每分钟不低100个字。
2、面试。审判辅助人员根据笔试和打字测试的成绩之和,文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3、驾驶技能测试。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优先录用的,还需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4、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打字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6、笔试和打字测试时间初定于9月27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大专5200元/月、本科学历5600元/月、研究生学历6000元/月(以上含税和“五险一金”全额,补助另计)。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上述工资的90%计发。享受年休假(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
高婷婷 020-62932241
陈毅元 020-62932292
传 真:020-6293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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