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就业局、各相关科室:
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拟在全市开展“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2016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五、活动内容
一是做好实名信息衔接。健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每位毕业生就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措施。
二是开展就业创业服务。针对每个实名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份政策清单,发放一本就业服务手册。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组织小型化、专业化、网络化招聘活动,搭建精准对接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促进计划,将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政策支持和就业创业服务。
三是开展重点帮扶。将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长期失业等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参加培训见习,优先提供创业扶持。
四是改善就业环境。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帮助指导毕业生申请政策,确保政策及时兑现。
六、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就业局、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督导,及时上报活动情况,活动月期间各单位及各科室至少报送活动信息2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定《2016年高校毕业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10月8日前报就业局综合信息科。
联系人:袁忠梅 联系电话:3986570 邮箱:0454xyz@163.com
佳木斯市就业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