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知识问答

来源:新绛人社作者:日期:2016-06-16

 

一、为什么要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原因有三:一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二是制度模式不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制约了人力资源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是“双轨制”下待遇差距拉大,社会上要求实现养老制度公平的呼声渐高。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中人,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四、此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概括起来为:“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指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指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四是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五是改革在全省范围同步实施。

五、此次改革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 2号)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晋政发[2015]42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六、改革的单位和人员范围是什么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分类改革后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给离退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军队文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编外人员通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其养老保障权益。

七、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扣除现行规定不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部分以及编制外人员的工资)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扣除现行规定不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部分)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后,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九、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参保人员在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另一种是参保人员跨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转移部分基金。无论哪种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都累计计算。

、什么是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指实行养老保险前的有效工龄。即: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为本人自参加工作时间起至应该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止这一段期间内的有效工龄。

十一、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如何确定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1年发1%,即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本人历年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即缴费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越高。

十二、改革前后退休待遇如何衔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将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其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有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因此,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次改革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确保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十三、改革后退休养老金如何调整?

这次改革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这有利于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原则,避免因待遇调整机制不同而导致的互相攀比。

十四、基金如何管理和监督

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一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虽然实行省、市、县分别统筹,但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二是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责任,也可以避免因机关事业单位抚养比高于企业,混用基金,产生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结余基金的问题。

 

   了解更多人社资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新绛人社”公众号。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