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池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6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本市各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2.本市各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以下参公管理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人员不参加本次遴选。江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九华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本级及直属机构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不参加本次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2月)。
3、2014、2015年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锻炼期满考核称职的选调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www.chizhou.gov.cn)、池州先锋网(chizhou.ahxf.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czhrss.gov.cn)、池州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0月8日09:00-10月11日24:00。报名网站为池州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
1.报考职位查询。报考人员通过相关网站查询遴选公告及职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2.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0月12日上午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0月12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3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0日至10月21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职位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2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笔试时间定于10月22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四)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六)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遴选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遴选职位在考察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遴选有关后续信息陆续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2088790(市委组织部)、32193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2088315。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4日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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