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9月9日讯(兰州晨报记者 田玥)9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8月26日联合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参保范围、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计算、待遇标准、领取待遇条件等,可以说是对省政府2015年9月30日正式出台的《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该《实施细则》从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1日前以下简称“改革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简称为“改革后”)起执行。
其中,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正常退休时,男年满60周岁退休;地厅级及以上级别女干部退休时间以任免机关批准时间为准;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相当于正、副县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政策解读 参保范围 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缴费基数 今年起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参保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以2014年10月本人缴费工资计算。2016年1月1日及以后的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如遇国家或我省工资政策统一调整,涉及上年缴费工资变动的,缴费工资基数作相应调整。新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起薪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调入或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从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起薪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当年各月缴费工资基数按起薪当月本人月缴费工资核定。
缴费年限 改革前的连续工龄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企业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2014年10月1日前(以下简称“改革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简称为“改革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工作人员,在改革过渡期内按老办法计发养老待遇,改革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按规定折算工龄,最长不得超过5年;按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不折算工龄或缴费年限。
待遇标准 过渡期内职务(技术职称)升降后退休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计发过渡期内(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职务(技术职称)升降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其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参照升降后同等条件(如职务、技术职称等)的退休人员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确定,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计发养老待遇。过渡期后职务(技术职称)升降的工作人员退休时,严格按照《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特殊人群调节金待遇的人员,是指改革前在艰苦边远地区、高海拔地区和特殊行业岗位工作,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和护士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野外地质勘探队和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高出部分等项目的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职)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仍按原渠道支付。
领取待遇条件 正副县处级女干部年满60周岁退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及以上,符合规定的退休年龄和其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正常退休中,男年满60周岁退休。女干部方面,地厅级及以上级别女干部退休时间以任免机关批准时间为准。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相当于正、副县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经组织同意,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年满55周岁时没有选择自愿退休的,在年满60周岁前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退休。其他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档案身份为工人的女性工作人员在年满50周岁时,受聘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其他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
提前退休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机关单位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且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9月,除了中秋节放假,还有更多好消息值得期待:养老金调整到位、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下调、取消20项“奇葩”证明……一起来看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中秋节假期安排为:9月15日(中秋节,星期四)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2、多地9月底前养老金调整到位
近日,北京、云南、陕西、广西等省份陆续公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此前明确的总体上调6.5%左右要求,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根据各地目前已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均可享受定额调整。陕西明确在定额调整中每人每月增加77元,云南增加30元,广西增加70元。
同时,陕西、广西、云南、辽宁等省份均明确,在9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足额发放到位。
3、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下调
9月6日起,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开始执行。根据新规,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将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借记卡费率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单笔收费13元封顶;贷记卡费率不超过0.45%,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初步测算,各类商户每年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办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公民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等14项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能够证明的事项,及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6项应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使用部门核查或依法办理公证的事项,派出所将不再出具证明。
9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将有规程可依。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自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45个工作日可走完基本医保关系的转移流程。
从9月1日开始,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将“瘦身”。今后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在北京购买二手房,只需要通过身份验证就可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8、免除经济困难高中生学杂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确保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的学子身上。
《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9月1日起实施,规定人数超过100人的老年团,需配随团医生;老年游客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连续乘车时间不超过3小时;此外,老年团的领队要具备物理救护技能。
(来源:工人日报(ID:grrbwx),综合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中国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