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汇总,不看你就亏大了~

来源:智慧方兴作者:日期: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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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公积金政策利好,但是不少网友苦于不知道提取流程…今天,小编整理了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条件以及办理步骤,看完这篇,你也能成“专家”!购买商品房、大修自住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哦!

By 小编


 网友提问

question

之前的商贷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回答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下办理流程。



               壹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贰          

提取公积金七大步骤


1提取材料要备齐    

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答复时间要记牢    

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符合条件要盖章    

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录入个人储蓄账户    

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打印表格    

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申请材料一同留存    

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提取款项到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低、落实带薪休假促进旅游、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的可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在皖从事高端现代服务业创业最高可获政府50万元资助……


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文件),意见明确,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叁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          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2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 

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3          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4          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5          银行放款-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肆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贷款怎么办理

申请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2、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3、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4、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5、申贷人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结清后原商贷银行开具“房地产他项权证注销委托书”)。   


第一步

咨询受理

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第二步

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4、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4、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5、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

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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