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算算离职后你可以领多少钱?

来源:广西人力资源网作者:日期: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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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一)
甲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日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甲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工作年限为14年,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3000元/月×12个月=36000元;  2、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年限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为6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月×6个月=18000元;   以上合计36000元+18000元=54000元。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二)
乙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若双方2023年12月31日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乙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0元,届时社平工资标准为10000元/月,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工作年限为14年,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又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故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10000元×3倍=30000元,30000元/月×12个月=360000元; 
 2、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年限1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为12个月平均工资,30000元/月×12个月=360000元;   以上合计360000元+360000元=720000元。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三)
丙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日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丙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何计算赔偿金?
答:199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20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284号文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济补偿为20个月平均工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2倍,共计3000元/月×20个月×2倍=120000元。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四)
 丁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日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丁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0元,社平工资标准为5313元/月,如何计算赔偿金?
答:1、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故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5313元×3倍=15939元。
    2、丁某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工作年限为14年,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二)项、284号文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济补偿为14个月平均工资,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年限为6年,经济补偿为6个月平均工资,合计20个月平均工资。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赔偿金为15939元/月×20个月×2倍=637560元。
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五)
戊某2007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日A公司因合同期满依法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双方2008年1月1日后仅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戊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戊某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三款,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济补偿为6个月平均工资,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共计3000元/月×6个月=18000元。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六)己某2007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日A公司因合同期满依法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双方2008年1月1日后仅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己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0元,社平工资标准为5313元/月,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故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5313元×3倍=15939元。       2、己某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三款,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济补偿为6个月平均工资,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经济补偿金为15939元/月×6个月=95634元。
劳动者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七)
庚某2007年1月1日入职A公司,单位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12月31日庚某以A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庚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0元,社平工资标准为5313元/月,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故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5313元×3倍=15939元。     2、劳动者依据此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A公司无需向庚某支付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庚某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三款,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济补偿为6个月平均工资。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经济补偿金为15939元/月×6个月=95634元。
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八)
 辛某2007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8月份开始A公司因经营问题一直未支付工资,2013年12月31日,辛某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辛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应发未发的工资)为3000元,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辛某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7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经济补偿为7个月平均工资,共计3000元/月×7个月=21000元。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九)
壬某2007年1月1日入职A公司, 2013年8月份开始A公司因经营问题一直未支付工资,2013年12月31日,壬某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壬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应发未发的工资)为30000元,社平工资标准为5313元/月,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故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5313元×3倍=15939元。      2、壬某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7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经济补偿为7个月平均工资。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经济补偿金为15939元/月×7个月=111573元。
劳动者病假期满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癸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08年1月1日开始工资标准调整为3000元/月,2010年1月1日,癸某严重患病,开始请病假,双方协商约定病假期间月工资标准为1300元。2013年12月31日,A公司以癸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为由与癸某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提前1个月通知解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A公司单位月平均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1995年1月1日起执行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办 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2008年9月18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根据适用法律“从高从新”的原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确定工资标准,癸某的工资标准1300元/月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故应以1550元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2、癸某199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20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十七条,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经济补偿为20个月的工资。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经济补偿金为1550元/月×20个月=31000元。
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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