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16〕40号),为让广大群众能更好地了解政策,现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梳理解读。1.问: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保须符合哪些条件?答: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本市户籍(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二是2006年7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三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2.问:省内市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保须符合哪些条件?答:必须同时符合2个条件:一是本省户籍(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二是在我市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3. 问:外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保须符合哪些条件?答: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男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45周岁未满55周岁;二是在广东省内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三是在我市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4.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我市参保须符合哪些条件?答:必须同时符合2个条件:一是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二是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在我市范围内。5.问:在我市从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参保条件,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 2016年5月1日后首次申请参保的,申请人携带二代社保卡(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另加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就业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填写《梅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表》,经社保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到相应的地税部门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答: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本市户籍(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的);二是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三是2006年7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且2016年5月1日(不含本日)前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答:一次性缴费的时段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2006年7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且2016年5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其一次性缴费时段为2006年7月至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当月期间的未参保缴费时段。例:林xx,女,1955年4月15日出生,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其一次性缴费时段为2006年7月至2010年4月(满55周岁之月)。(合计46个月)2.2006年7月1日(含本日)至2016年4月30日之间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其一次性缴费时段为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期间的未参保缴费时段。例:陈xx,男,1965年6月15日出生,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其一次性缴费时段为2010年6月(满45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合计71个月)。3.2006年7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且2016年5月1日(含本日)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其一次性缴费时段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间的未参保缴费时段。例:李xx,男,1960年5月23日出生,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其一次性缴费时段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合计118个月)。8.问:申请办理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工资和比例是多少?答:在申请缴费时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目前我市的缴费工资上下限2408元至14958元(2016年7月之后,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9.问:申请办理一次性缴费批准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缴费?答:社保部门核准一次性缴费申请后,应于60个工作日内到相应地税部门办理缴费。超过时限的,应重新到社保部门申请和核定。答:申请人持本人二代社保卡(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最后缴费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缴费通知单,申请人凭单到相应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办理缴费后,应将缴费凭证送回社保部门存档。一次性缴费仅能申请办理一次,不能多次申请办理。11.问:已经达到领取待遇的年龄,但缴费不满180个月,怎么办?答:可以继续按月缴费,直到缴费满180个月止。如参保缴费人按月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仍不满180个月的,剩余部分可申请办理一次性趸缴。缴费基数:在申请缴费时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并按年递增5%;缴费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