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上次说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
今天开始就可以去村居办理啦!
南海君迫不及待地告诉大家这个消息,连攻略也一起双手奉上!
从即日起,南海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到村居人社服务站申请一次性缴费,最长为118个月(即9年10个月)。
在2016年5月1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南海区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一次性缴费年限为自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存在未参保缴费的时段。
本次特别提出“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即是在1961年5月至1976年4月期间出生的,且在2016年5月1日前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性。如其缴费记录均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55周岁前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按月参保和一次性缴费。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人社服务站办理。
注: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办!
一次性缴费金额经社保部门核定后,本人须在60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银联卡到地税部门窗口刷卡缴费。超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如仍需办理的,需重新申请和核定。
时间:只要在年内办理,都可按目前标准缴费。
地点:户籍所在村(居)人社服务站
本次一次性缴费时段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最长为118个月,期间有缴费时段的不能重复缴费。
缴费怎么计算?让南海君告诉你怎么算!
一次性缴费额为月缴费工资基数×20%×一次性缴费月数。当前,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为2408元至16575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该范围内自行申报。
计入个人账户的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8%,换言之,按照最低缴费工资基数2408元/月计算,符合条件的人员最多需缴费2408元×20%×118个月=56828元,记入个人账户的有2408元×8%×118个月=22731元。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中心小学二(4)班叶*嘉的家长
能够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有他们——符合条件的全征地居民!
全征地居民一次性缴费工作将在2016年10月启动,年底前完成。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联合出台完善补贴制度衔接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全征地居民,男未达到60周岁、女未达到55周岁,未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参保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根据规定自愿选择一次性缴费。
在本《办法》实施时,符合规定的全征地居民{即征地后人均集体性质农用面积(不含林地)低于0.22亩的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一村一社的,为股份经济联合社)内,年满16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校生除外)},男未达到60周岁、女未达到55周岁。
一次性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根据全征地居民所在股份合作经济社纳入全征地保障实施范围之月算起,最早不超过2005年1月。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不再补缴。
缴清费用后,一次性缴费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超过15年。
办理本人填写申请表后,将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的原件和本人页复印件,交由户籍所在股份合作经济社审核后,再报送至所属村(居)人社服务站,由其统一报送至社保分局办理。
一次性缴费金额经核定后,参保人需于当月25日前到地税机关办理缴费。超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和核定。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业务不得代办。
全征地居民办理一次性缴费后,仍不足15年的,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按月参保缴费,带齐相关资料到地税分局,申请办理按月参保缴费手续。
如达到退休年限的,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部门办理延后缴费登记手续,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符合条件的全征地居民首次参保,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费用由本人承担。其中,一次性缴费基数在佛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参保人自行申报,缴费率为20%。
换言之,居民可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申报,按照缴费比例20%来缴费。若按照最低缴费工资基数2408元/月计算,每月需缴费用为481.6元。
符合参保对象条件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缴费参保的(含延续缴费),还能获区、镇(街道)给予的缴费补贴,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为当年度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8%×40%。(本年度为每人每月77.1元)。补贴资金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定期拨付至参保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全征地居民享受财政补贴累计不超过15年。
各位灵活就业人员,话就说到这,赶紧准备好资料去办理吧~
南海发布编辑部;素材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