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因生产或工作发生受伤、残疾、职业病或死亡,本人及其家属丧失收入来源,生活无保障时,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问题来了,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伤残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伤残待遇由谁支付?劳谦现在就给您说说有关工伤保险的那些事儿。
1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风险提示(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用人单位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停工留薪期待遇
待遇项目 | 支付标准 | ||
停工留薪期 | 工资福利 | 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发放 | |
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按月发放 |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 40%,其他同上 |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30%,其他同上 |
2、伤残待遇
伤残 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津贴 | 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
标准基数 | 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 | 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一级 | 27个月 | 90% | —— | —— |
二级 | 25个月 | 85% | —— | —— |
三级 | 23个月 | 80% | —— | —— |
四级 | 21个月 | 75% | —— | —— |
五级 | 18个月 | 70% | 22个月 | 36个月 |
六级 | 16个月 | 60% | 18个月 | 30个月 |
七级 | 13个月 | —— | 13个月 | 20个月 |
八级 | 11个月 | —— | 10个月 | 16个月 |
九级 | 9个月 | —— | 7个月 | 12个月 |
十级 | 7个月 | —— | 4个月 | 8个月 |
3、工亡待遇
项目 | 标准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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