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公务员、村(社区)干部一直游离在工伤保险政策之外。北海市大胆探索,创新机制,在全区率先将公务员和村(社区)干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北海市因此成为全区首个工伤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的地区。
今年3月18日,北海市的张宏文法官在外出办案的时候,不小心摔伤了手腕,造成骨折。北海市工伤保险部门了解后,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很快对其作出了工伤认定。
我前期的医疗费是1000多块钱,已经报销,等我的伤情稳定以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上等级的还有一次性的伤残补助待遇。
目前,北海市526个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8000多名工作人员,全部被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由参保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0.5%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如经认定属于工伤,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
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主要是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医疗费和抚恤问题。
在工伤保险扩面取得突破的基础上,北海市人社局进一步创新,对村(社区)干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可行性进行调研。2015年9月1日,《北海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出台。
缴费以自治区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1%的费率由市县(区)财政平均分担,镇政府经办,享受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1到4级的已经纳入我们工伤保险了。在职村(社区)干部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后停止工伤参保,改为商业人身险,村(社区)干部换届选举的即时增减人员。
我们村村干部一共是有5个人,全部都参加了工伤保险,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截至目前,北海市已认定公务员工伤10件,费用支出63万元。全市427个村(社区)“两委”干部2660人中,有2020人纳入工伤保险,参保缴费74.74万元,其余640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村干部参加商业保险。 北海市的创新探索在全区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近日(5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公务员、参公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北海市通过这些制度上的创新,有效地保障了这两个群体的工伤权益问题,同时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我们也希望通过立法,有效地解决这部分群体工伤权益的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