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2016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参保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全县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缴费期限
自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22日。
三、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四、政府补贴政策
参保人缴费期内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五、与往年政策的区别
⑴参保人员变更缴费档次的政策
缴费人员今年缴费档次与本人基本信息中缴费档次不同的,须填写《缴费变更明细表》,本人签字。
⑵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
从今年1月开始,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其中55元由县财政拨付。
六、参保程序
⑴未参保人员:参保人携带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三张(缴费证上贴一张,参保表上贴两张,本人留存的参保表不贴照片),参保人如果是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1--2级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在参保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填写《参保表》,重度残疾人还须填写《重度残疾人资格认定审核表》,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200元。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留指纹确认。
⑵已参保人员:2015年已参保,今年需续保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缴费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择缴费档次,续保缴费。
七、参保地点
本人户籍所在地村街(居)委会。
望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相互转告,在缴费期限内抓紧到参保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固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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