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为宝宝起好学名,出生医院产科办理出生证明。
持出生证明,至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持宝宝户籍信息,至当地社保部门缴费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手续。
凭出生证明,由主管医生负责填写更改姓名申请单及更改声明(一式两份),一份交予住院处,一份盖章后交回病区。
由主管医生负责打印住院病案首页,家属持首页回当地社保部门开具宝宝城镇居民无卡证明。
家属持无卡证明及缴费凭证于我院医保办(门诊二楼)及住院处分别登记医保信息。
家属办理好以上手续后,请与医护人员当面或者电话(85875631)再次确认医保信息是否修改成功。
因各地区医保政策有所不同,外地户口者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报销政策。
以上手续请于住院之日起一周内办理,逾期不办理者将按自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