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陕人社办发[2016]23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96号)的文件精神,今年我省继续深入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称“振兴计划”),重点为国家、省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现将我市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5日至1998年7月25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招聘岗位表要求为准(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上述第5项所列条件,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
招聘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为稳定人才队伍,我市2016年振兴计划招录对象必须为商洛户籍,户籍须在2016年7月24日之前已正式落户商洛。
2、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基本招聘条件的2016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主要以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大专学历只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6专业。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
3、特别说明:根据陕西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市结合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对农村户籍的贫困家庭毕业生特设招聘岗位,解决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特设岗位只允许商洛户籍本县生源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贫困家庭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有县级或市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书,以证明本人属于全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人员或成员,如提供虚假证明,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振兴计划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未满(截至2016年7月31日)的。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7、在近年来的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务员招录公开招聘中,在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验证、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各步骤的时间安排随后公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和验证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00∶00—7月28日18∶00。
2、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资格初审:由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商洛市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08∶00—7月29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并及时打印报名表(审查通过考生)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依据。
5、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按每人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8:00。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人员缴费时,请在保证网络畅通的情况下,按照缴费程序、步骤缴费,不可重复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作为网上审查通过的依据。应聘人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持县级或市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书,可于7月30日18:00前向市人社局(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32室)申请减免考试费。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本网站另行通知,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商洛市情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作为公共科目笔试知识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各级人社部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广告宣传。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请考生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职位排序出现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特设岗位的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必须持有本县或商洛市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书,并在商洛市扶贫局建档立卡扶贫系统核实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
基层服务项目的“西部志愿者” 需持团市委的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 需持市委组织部的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需持市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须在商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送报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核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并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基层用人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给各基层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办理工资、社保、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1、对振兴计划公开招聘项目人员给予奖励。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卫生专业本科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政府《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中“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等待遇。对招录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农技站(所)、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期发放。
2、招录到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市、区)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招录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调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后,高定工资不再保留。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第一年可安排到县医院实习锻炼。
3、对招录到农村基层参加振兴计划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县(市、区)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4、违约处理。对违约的高校毕业生,予以通报,并追还全部奖励金,五年内不得录用为陕西省行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35508
技术咨询电话:0914―2385592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2016年商洛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
(来源: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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