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时间
正常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8日开始至2016年12月25日。
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50元/年;城镇低保户个人缴纳60元/年;三无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员不缴费。
普通居民续保缴费方式
携带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我县范围内的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桂林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共6家银行)所有的营业网点均可进行续保缴费;已经停止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参保人员,需携带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社保局征缴股进行参保信息修改后,方可到银行进行续保缴费。
城镇低保户续保方式
城镇低保户无法直接在银行进行缴费,需携带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社保局征缴股进行相关信息核实,开具缴费单后再到银行缴费。
三无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员续保方式
需携带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携带残疾证),到社保局征缴股进行相关信息核实后,完成续保手续。
新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方式
携带户口簿到社保局征缴股进行参保登记后到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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