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的济南市民,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还月供了!
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27日正式公布新政策,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市民,每月15日自动转账到个人储蓄账户,7月28日起可以网上预约办理了。当月办理,次月提取。
好了,政策已出,怎么能获得最大的实惠呢?
市民李先生去年使用组合贷50万元(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占一半)购买了一套房子,当年10月份开始还月供,每月还款额大约3000元,其中还公贷1400多元。
他和妻子两人的公积金每月缴存3000多元,目前账户中的余额大约有10万元。
按照此前的规定,他只能等到10月份(即还款满12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额最高为12个月的还款总额3.6万元。
实行按月委托提取的新政策之后,李先生如果办理委托提取手续,即可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15日自动从公积金账户中转账1400元到他的储蓄卡上,不用再等一年提一次。
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目前并不支持商贷,因此,李先生组合贷中的商业贷款每月还1600元,只能还款满12个月再提取,提取额最高为14400元(即1600元×12)。
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后,不能再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但可以按年提取来还商贷。
不过,这一方式必须确保月供正常还,否则一旦这个月逾期,下个月转账就自动中止,恢复正常后才继续转账。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规定,接收转账的储蓄卡必须与缴存银行是同一个银行。
如何办理?网上先预约
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公积金网上办理大厅”注册后预约办理,预约内容包括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日期及地点,预约成功后会给予短信提示。
可办理该业务的地点,除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十路大厅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外,还有100个受委托办理提取业务的银行网点(包括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
虽然网上预约随时可以申请,但办理提取业务的日期须为工作日。到预约的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现场取号依序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借款人和配偶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
编辑: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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