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增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2017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人均增加100元,其中:政府补助人均增加70元,个人缴费人均增加30元。具体调整标准是: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30元提高到93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3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30元提高到800元。
成年居民各档次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50元、1080元和1380元,分别提高到950元、1180元和14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350元、和650元,分别调整为150元、380元和68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30元统一调整为800元。
2017年度意外伤害险给付标准只对参保人意外伤害死亡做了重新规定:参保人意外伤害死亡的,按照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此标准适用于2017年度。以院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的学生儿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蓟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