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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与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缴费标准大家也都十分关注。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我市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经确定,今年7月起以此基数调整。
2015年我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元,2015年我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61元,根据这一实际,我市从7月份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调整后,今年7月至明年6月期间,我市企业单位按2015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核定的缴费基数分别为2586元至1293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015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至300%,即2609元至9783元。
据此,灵活就业人员正常最低月缴费标准将相应调整为:养老保险469.62元,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156.54元,大病补充保险5元,合计每月共缴纳631.16元。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每月分别增加39.40元和13.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