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信息】有公积金贷款的小伙伴发福利啦!济南公积金还贷可以按月提取!来看流程~

来源:阳光腊山作者:日期:2016-07-14

【泉城e闻】——

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新修订的细则中最大的亮点是对即将推出的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办理细则进行了规定,此外,对于不正当手段套取公积金者也将加重罚则。

这个是绝对的福利了,

以后公积金还贷可以按月提取了......

提取了......

取了......

再也不用巴巴的等一年了

以前的公积金,只能还满一年才能提取,而且是只能一年一提。而现在有公积金贷款的小伙伴们只要跟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后,每月15日会把上月的还款额自动转入你本人的活期储蓄银行账户。而且,只要还满一个月的贷款就可以了哦!

每月转账总额度不超过本细则实施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金额),最小提取额度到百元。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说一下吧


小槐同学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共缴存1800元,其名下公积金贷款每月还1500元,那么他按月提取的额度最高是1500元。假如她今年12月办贷款手续,明年1月还了贷款后,明年2月就可以按月将公积金中的1500元转至个人账户。

此前规定是,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不少于12个月)。

当然,这次意见中,包含了2015年至今所有的公积金政策调整变化,这些变化小伙伴要注意哦!


调离本市,只能转账户不能提取此次政策调整除了增加了按月提取外,还有一大变化是调离本市的公积金处理方式。此前,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持相关材料可以一次性提取。新政策规定“调离本市在新工作地设账户”的职工公积金由提取变为转账至新设账户,也就是说公积金余额不能提取出来,只能转到新的公积金账户里。


骗取公积金,5年不能公积金贷款此次政策另一变化就是以伪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原来的“暂停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变更为“暂停其5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



放宽购房提取范围购房提取公积金,由原来的“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同时提取”变更为“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职工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增加物业费、住宅维修资金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凡在2016年3月7日后缴纳住宅维修资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及配偶,可凭有效凭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住宅维修资金的费用。



目前还有细则尚在征求意见中,该业务正式上线或在10 月份。目前,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已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市民可以在2016年7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nangjj@163.com

■来源/综合自:济南时报、山东商报、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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