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实行后,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差别基准费率由原来的三档1%、2%、3%调整为八档
0.8%、0.9%、1.4%、1.5%、1.6%、2.2%、2.3%、2.4%。
经市工伤保险处测算,我市实行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后,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平均缴费降低两成以上,全市每年可为参保单位减少工伤保险费约2000多万元以上,将大幅度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来源:永州新闻网)永州市政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期待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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