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结息日。记者昨日从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已经完成,共为17.79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结息8324万元,人均结息484元。这是今年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等三部委调整年度公积金利率后的首次结息。与上年同期相比,职工个人人均结息增加39元。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2016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后的通知》: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即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利率由原来0.35%和1.1%统一调整为1.5%。
举个例子:某缴存职工2015年6月底账户余额为10万元,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每月1日单位和个人共缴存公积金1000元。2016年6月底该职工结息,按照原计息方式应给其结息1122.75元,调整计息方式和利率后,将予结息1265.72元,职工账户增加利息收入142.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