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住房公积金根据台房金管办【2016】4号文件,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原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 2 ×职工最长可贷月数,
新的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余额平均值之和×规定倍数(15)。
计划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注意:
1、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请考虑满足申请贷款额度条件。
2、目前有公积金贷款并月冲还贷的职工,如计划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提前申请停止月冲还贷,以满足申请贷款额度条件。
3、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实施后,一次性补缴金额不能计入贷款额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