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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
你们好!因城镇居民医保账户6月底关闭,为了不影响广大居民朋友医疗费用的报销,现将有关参保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
2016年度的参保、续保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为了您本年度医疗费用的报销,请于6月30日之前参保、续保;2016年度未参保、续保的居民,如在6月30日之后缴费,本年度看病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二、参保范围
具有本县城镇户籍的居民(残疾人员)、城镇低保户、在本县各类学校的在册学生和幼儿园入托的小朋友以及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散居的婴幼儿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参保方式
1、初次参保的城镇居民(残疾人员)、低保户、需携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和一寸彩照两张。
2、续保的居民、学生携带《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或医保卡,统一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3、各类院校的在册学生由学校集体参保时,学校统一提供该生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和一寸彩照两张、学生花名册;学生个人参保时需提供该生学籍证明。
4、城镇低保人员和城镇残疾居民:2016年度有关部门不再代缴代扣,代缴部分已打到个人账户,所有城镇低保人员和城镇残疾居民将个人自行按新参保居民办理医疗保险。
四、缴费标准
1、城镇居民(残疾人员)、低保户:参保时应缴纳参保费每人每年120元。
2、学生:参保时应缴纳参保费每人每年40元。
地址: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政府后排第三栋楼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13519006396
广河县医疗保险中心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内容转自: 广河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