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涨448元,关于公积金这些您该知道

来源:首都之窗作者:日期:2016-07-02

  今天起,北京公积金缴费基数开始调整啦!今年的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上限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调整前后月缴存上限对比(单位:元)


  根据《关于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本年度北京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相比上一年度抬高448元。2016年度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
  201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5年度相同,仍为各12%。
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哪个时间段?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主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程序: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内容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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