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勤勤恳恳的劳动者,工作了大半个月,发了工资,查了工资单,才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交社保。
还有些人,工作好几个月了,虽说是参保了,但是用人单位却没有足额缴纳社保。
是不是觉得特别坑爹?
然而,还一些智商欠费的人,他们觉得不交社保省钱啊,本来工资就不多,交完社保就更少了,不交社保反倒还能多发点工资。
但是,社保的重要性不仅仅是钱这么简单,除了眼前的这点“苟且”,社保还有更重要的“诗和远方”——那就是国家给予你的最基础的保障。
公司不交或少交社保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这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工作单位就必须承担此项义务。
如果发现自己单位没给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公司把之前没交的社保及时补缴到社保经办机构。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人社部在22日发布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要求对八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必须公布,其中,就包括工作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
虽说如此,但还是有不少劳动者,对单位不缴纳或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忍气吞声。为什么呢?多半是怕因为得罪单位而丢了工作。
所以,即便我们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却也不敢为自己声张正义。
这些维护劳动者的“武器”,说白了,都是然并卵。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类似的福利,只是看上去很美,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目前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广东、浙江、湖北等11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
然而,在出台意见的省份中,仅有个别城市出台了2.5天休假实施细则进行了“尝鲜”,绝大多数地区尚未落地,仍然停留在文件层面。
带薪休假,是每一位职工的权利。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带薪休假还只能是梦想,难以照进现实。
最近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评估报告》显示,去年有超过50%的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
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出台了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
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带薪休假仍是“镜中花水中月”。
请假不扣钱就不错了,还想带薪休假?
随着全国多地进入“盛夏模式”,落实高温津贴的话题再度引起网友热议。高温津贴也被习惯叫作高温补贴,由于名称中有“补贴”“津贴”的字样,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可能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是一项福利,发不发放当成单位自己的事情。
但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此看来,企业发放给高温作业者的高温津贴,尽管有“津贴”的字眼,但却是高温作业者的工资组成部分。
总有劳动者不会因为重复宣传政策而享受高温津贴,也不会因为执法部门要“出山”而享受“政策凉心”,企业在政府的重复宣示下我行我素,在政府部门的“执法”行动之下抱着侥幸一次又一次躲过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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