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4省区出台了整合制度总体规划。
另外,有3省对制度整合做出了部署。湖南日前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实施方案,山西明确了方案出台时间表,陕西则确定了制度整合归口部门。
加上国务院文件印发前已全范围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全国共有16地已初步或全面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而这两大制度并轨的必要性在于,不仅有利于城乡居民保险身份的统一,更可为参保者带来实际的好处。一是不同人群间待遇更公平,整合后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民可报销的范围更大;二是提高制度运行效率,避免重复建设、重复补贴;三是在统筹层次提高的同时,有利于增强医保基金调剂和抗风险能力。
从目前我国医保筹资结构来看,财政补助占比较大。2015年,我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增加到500元左右,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换言之,个人、政府在医保中的筹资比重分别为76%、24%。
根据今年5月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新缴费标准,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虽然目前多数地方只定调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这一方向,但从已发布新缴费标准的省份来看,多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比如,山西规定,下半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河北新规定的也是150元。这相对于去年个人人均缴费120元的水平来看,约提高了25%。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院财政审计室主任汪德华看来,提高个人缴费,与当前政府医保补助比重相对较高有关。比如在日本,政府、个人各承担医保缴费的50%。而且比照另一体系城镇职工医保,要和其一样实现较高的保障水平,单靠政府缴费可能不太容易现实。
但汪德华说,个人医保缴费提高的基础之一,就是政府补助也要继续提高,两者并不矛盾。“所以,政府财政补助标准还要继续提高,同时在整个的缴费比重中,居民的绝对缴费和相对缴费比重这两个方面都应适度提高,这是一个比较现实的方案。”他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
不过在实际中,要实现省内城乡居民缴纳同等的医保费用并不容易。因为在有些省份内部,可能不同地区的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而且合并到同一体系内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者,此前实际缴费标准也不一。
对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建议,一方面,不管是在缴费标准差异大还是小的地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一种富有弹性的标准,“设计个几档,老百姓可以自主选择,缴费的多,医疗保障也就多,这样更合理一些。”
而且,汪德华还提醒,当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同等的情况下,更要确保待遇一致,否则就会出现农村居民补贴城镇居民的情况。
从地方的选择来看,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4省区,加之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已有13地明确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医保。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陕西在日前出台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而这也是目前首个明确由卫计委来管理的省份。
同是医保,归人社部、卫计委管理有何不同?顾昕认为,归卫计委管意味着一手托医院和医保两家;而持归人社部管的则认为医保和医疗应该分家,形成服务提供和服务付费。
在汪德华看来,其实归谁管各有优势:人社部管理的优势在于可以跟职工医保形成集合优势,发挥医保部门在管理成本、监管协同上的好处,卫计委管理的优势则在于更容易监管医疗行业的猫腻。
“究竟谁来管,目前还很难下结论。”汪德华建议,应该组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可以允许地方选择不同的管理部门,然后比较运行成效,看哪种制度模式、管理体制更有效,更是符合国情的制度安排。
按照总时间表要求,到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要力争统一制度并正式启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