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难治性肾病、骨髓纤维化、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及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下同)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15000元;
2、重型β-地中海贫血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30000元;
3、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第一年及血友病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50000元;
4、肾移植术后及肝移植术后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70000元。
1、中额费用门诊病种为60%。
2、高额费用门诊病种为80%,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一档退休人员为85%。
1、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以限额高的一种为准。
2、2种都是中额费用门诊病种的,每社保年度支付限额为7000元,支付比例按中额费用门诊病种支付比例支付。
1、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第一年:自手术之日起支付。
2、恶性肿瘤:自病种审核通过的社保年度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