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第三章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来源:大连西岗365作者:日期:201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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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


第三章、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构建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创造充分就业环境

——增强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良性联动。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把就业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的重要指标。积极推进顶层设计,调整传统就业增长思路,充分挖掘第二产业潜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拓宽就业新渠道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构建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加强各类群体就业政策的一致性,保持政策连续性并向农业富余劳动力群体延伸,逐步惠及城乡全体劳动者,实现外来劳动者与城镇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扶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

——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机制。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进一步畅通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渠道。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给予就业创业支持。

——多措并举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全面动态掌握和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建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提高数据统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就业形势变化,制定防范预案。

2.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重点推进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平台以及金普新区、高新区和生态科技创新城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完善孵化平台功能,简化进驻手续,落实创业场地补贴。定期开展市级创业孵化平台认定工作。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各级创业公共服务载体建设,完善集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于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鼓励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向社会力量购买创业服务成果。进一步完善市创业智库建设,健全创业人才培养,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

——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我市创业基金扶持体系建设,搭建起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的融资平台,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创新创业支持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壮大创业投资规模。

——丰富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组织创业就业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青年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鼓励参与国内、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行业领军者、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对创业型人才分类、分阶段提供指导。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勇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培育创业文化。

3.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摆在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等。提高县以下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比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推进就业见习基地和实训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见习补贴政策搭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将我市生源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作为帮扶重点,实行“兜底”安置。

——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加快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工作,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建立统一高效的职介网络,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对转移就业农民工进行跟踪服务。加大对失地、失海人员就业扶持,加大对困难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帮助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失业人员实现转岗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行政村为载体,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专栏3             就业服务专项计划

1.建设众创空间

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2.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储备计划、基层公共服务“千岗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

3.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推进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载体建设,完善集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于一体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4.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计划

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对通过各种途径仍无法实现就业的予以兜底安置,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二)推进全民覆盖,构建城乡统筹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更公平、可持续的原则,以增加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重大改革,加快完善覆盖城乡、人人享有、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城乡养老保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方案。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部署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继续推进企业年金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缴费档次。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落实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医疗保险。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进一步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筹资补助机制。逐步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研究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有关工作,建立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将部分高值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制度。出台适应新计生政策的生育保险办法,规范生育保险政策和管理,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逐步实现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失业保险。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失业保险有关政策意见,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建立健全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制度,注重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完善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失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工伤保险。以全覆盖为目标,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等无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伤害的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深入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实现工伤预防工作常态化。坚持以医疗康复为基础,职业康复为特色,探索工伤职业康复新路径,加强工伤康复管理,完善工伤康复结算办法。优化工伤保险工作认定鉴定程序,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进一步推进“三位一体”体系建设,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协调发展。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能力,促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持续发展。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服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和集中管理退休人员档案工作水平。切实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提供人性化认证服务。

2.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标准调整机制按照国家政策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调待政策中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并完善工伤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工伤待遇水平。完善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和社会化发放制度。

3.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全力保障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编制独立完整的社会保险预算,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相衔接,努力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主渠道作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统一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积极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和商业保险发展,减轻基本社会保障的压力。

——构建全方位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基金专项检查。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推进以监管软件联网应用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督,建立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网络,实现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基金安全状况的监测,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

4.加强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整合经办管理服务资源,推行“五险合一”征缴,实现多险种集中经办管理。优化经办管理模式,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柜员制、自助式、网上社保等服务方式。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

 

专栏4               社会保障专项计划

1.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通过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参保资源,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社会保险覆盖所有法定人群。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办法、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经办规程等配套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养老保险政策衔接机制。

 

(三)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高地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发展为核心,建立健全更加灵活、更加开放、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体系,打造结构趋于合理、创新能力突出、匹配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1.构建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完善。加强人才政策比较研判,促进人才政策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机制和评价激励服务体系。抓好简政放权,放开放活人才管理。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完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构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整合人才链的“4+1”链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完善落实人才集聚政策。抓好人才分类认定,完善认定体系建设,协同落实认定人才的安居保障、医疗保健、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人才需求目录年度编制发布制度,发挥薪酬补贴政策激励作用,到2020年遴选资助重点产业紧缺人才1000名左右。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配合实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政策,完善鼓励留学人才来连的普惠性政策,构建吸引海外人才来连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

——健全专家表彰奖励制度。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大连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选拔奖励,到2020年全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达到2300名以上。创新实施“大连人才功勋奖”荣誉制度,表彰为大连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落实专家联系服务制度,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建言献策、休假疗养等活动。加大人才宣传力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科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贯彻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评价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抓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工程技术人员等职称系列改革工作。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机制,创新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不断增强职称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做好高级职称登记认定工作。继续发挥人事考试协同联动机制作用,推进考务运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成大连市人才考试鉴定基地。

——鼓励重点地区创新人才管理。协助推进高新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探索实施人才管理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围绕打造长远竞争力,争取金普新区创建国家级或省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人才服务发展示范区,在人才集聚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方式、流动配置以及产学研结合、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推进优质技工院校建设。支持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服务能力强、办学整体实力领先的优质技工院校,率先进行各项技工教育改革试点,完善机制体制,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建立技工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推动技工教育创新发展。探索建立新型企业学徒制模式下的“校企共同体”。

2.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实施专家选拔培养项目。发挥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选拔及培养项目资助办法,构建政府、单位、社会和个人共同开发培养机制,加快造就一支能够带动我市相关行业、产业或专业处于全国乃至世界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队伍。强化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组织实施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国家及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不断提升专家梯队建设水平。推进市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发挥项目资助激励作用,引导青年高层次人才向企业集聚,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力争到2020年,选拔培养10名院士后备人选、500名左右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领军后备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和省级人选达到1200名以上,在站企业博士后达到200名以上。

——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施教机构,推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在线学习平台建设,抓好公需科目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岗位培训。发挥优质教学资源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精品课程遴选命名活动,并免费向社会开放。“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0万名以上,每年举办25期高级研修班,建成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基地50家。

——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劳动者、并能适应其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要的职业培训制度,引导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成才道路。深入开展“春潮行动”,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和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功能,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建立第三方职业培训供求预测制度,及时调整政府补贴培训指导目录。

——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总量增长。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加快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形成技能素质与需求变化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强化高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引导企业建立高技能带头人和首席技师制度,打造优质培训平台和师资队伍。

3.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制定出台大连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创新,积极融入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我市创业孵化平台,搭建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孵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水平。加快经营性服务与公共服务的分离,扎实推进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机整合。跟进国家及省立法进度,适时研究制定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充分释放市场机制活力。完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活动监管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专栏5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计划

1.政府特殊津贴选拔奖励制度

选拔表彰在科学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突破,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认可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政府特殊津贴和荣誉证书。“十三五”期间,选拔表彰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0名,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专家30名。

2.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围绕全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或领域,实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考核评估、人才宣传等制度,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我市相关行业、产业或专业处于全国乃至世界一流水平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围绕大连“两先区”建设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新需求,在装备制造、港航物流、电子信息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万名以上。到“十三五”期末,建成市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50家左右。

4.市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

实施建站资助、科研项目资助、生活补贴等鼓励政策,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建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0家左右,累计招收培养和集聚企业博士后人才800人左右,在站博士后数量达到200人以上,博士后期满出站后在连工作和创业比例达到60%以上,建成博士后人才的重要集聚地。

5.百千万人才工程

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评选、推荐工作。组织实施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的推荐和千、万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每年评选千、万层次人选50人左右。

6.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

围绕全市重点发展行业领域,建立并实施《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年度编制发布制度,为人才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发挥薪酬补贴等政策激励作用,到2020年遴选资助重点产业紧缺人才1000名左右。

7.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

推动专家工作融入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主阵地,开展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每年争取国家、省专家服务基层项目3项左右,实施市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10项左右。

8.人才考试鉴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人才考试鉴定基地,解决人才考试存在的考务工作场所分散、考场落实难等问题,确保人才考试鉴定工作的安全、公平、公正。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稳慎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创新,形成平等竞争、人尽其才、充满生机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实行管、考、评“三合一”闭环管理,实现政府工作标准化与精细化。改进考评方式方法,采取考核和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年度指标考核和过程节点考核,运用绩效管理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综合评价。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实施专项绩效考核,加强察访核验,引入公众评议,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实行差异化考核。继续强化政府绩效考评结果运用,按照奖优、罚劣、治庸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成效。

2.推动公务员管理改革创新

——完善和规范公务员管理机制。全面跟进落实国家关于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考录、培训、考核、升降、奖惩等政策体系。进一步畅通公务员职务晋升通道,逐步解决基层公务员发展空间狭窄、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加快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构建促进科学发展的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等活动。

——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在依法考录和公平考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逐步改善和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严格规范公务员登记、调任、转任工作,畅通公务员交流渠道。继续推进从基层一线遴选公务员工作,为市直机关选人用人和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搭建平台。积极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拓宽选人渠道,健全用人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

——创新完善公务员培训工作。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公务员服务水平为根本,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培训改革创新,协调整合优势教育资源,加强和改进培训方式,拓展培训途径,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继续将基本功训练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四类培训中,突出抓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公务员网络培训工作,重视并加强以乡镇、街道公务员为主的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

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巩固聘用制,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积极跟进教育、卫生、基层边远艰苦地区用人需求,探索建立符合地区、行业发展实际的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岗位设置工作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专业技术密集型单位岗位聘用问题的研究解决,全力推行竞聘上岗,形成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逐步有效推动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和奖惩工作。

4.推进军转安置制度改革

——深入落实安置计划。全面跟进国家军转安置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地方军转安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将军转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畴。严格落实安置计划,突出安置重点,树立正确安置导向,保障安置工作平稳运行。大力推进安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办法,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军转安置任务和政策落实。

——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认真抓好中央、省有关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待遇水平,努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逐步提高退役军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培训模式,创新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适应性、个性化和网络化培训,确保取得实效。开展创业就业服务,强化创业就业指导,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创业。出台创业扶持政策,搭建创业就业平台,选择优秀的创业企业进驻各区市县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产业园区,精心打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优质品牌。

(五)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努力增加低收入职工收入,规范分配秩序,缩小分配差距,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稳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参考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稳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拉动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增长,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生活水平。

——深入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努力改进调查方法和手段,在保证样本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更加真实科学地反映企业工资状况。加强对样本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决策提供依据。

——及时发布指导信息。发布企业人工成本和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强对指导信息的宣传,进一步发挥其指导作用,推动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

——努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持续开展“双合同月”活动,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示范工作,建立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在推动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2.科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定期调整机制,每年或每两年调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逐步将基本工资在工资中所占比例由现在的40%提高到50%。

——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重点推进我市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逐步扩大制度实施范围。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提高乡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六)创新引智工作模式,巩固领先优势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东北振兴等发展战略,顺应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发挥我市引智工作优势,积极探索引智工作创新发展新模式,广纳贤才,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海外人才和智力支持,进一步巩固引智工作在全省全国的领先优势。

1.不断完善引智工作政策。创新我市引智工作政策,深入实施“大连市海外优秀专家集聚计划”。按照我市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整体布局,明确引智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加大引智项目支持力度。丰富引智工作内容,完善引智项目结构,营造良好引智工作政策环境。

2.着力提升引智工作成效。突出重点领域引智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着重培育扶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一批影响大、成果显著的引智项目。加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扩大引智成果影响力与受益面。强化引智成果的规模化效应,加速引智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引智成果的综合质量效益。

3.不断健全外国专家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外国专家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完善外国专家聘请单位登记制度和文教类聘请单位年检制度,做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办理。深入开展“星海友谊奖”外国专家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奖励工作,不断完善外国专家激励机制。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建言制度,畅通联系渠道。

4.进一步加强人才交流。加强东北亚政府间人才交流,完善与日韩政府间互派公务员交流研修项目,实施好交流研修课题,促进我市国际交流与广泛合作。做好我市因公出国(境)培训的管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城市的影响力。

(七)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体制,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强化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继续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坚持把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作为评价企业劳动关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努力提高集体合同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完善劳务派遣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加大对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的审核力度,重点加强对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较多、比例较大的用工单位的监管。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评价体系,强化社会监督。

2.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积极构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防体系。推进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建设,出台《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的分工方案》及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惩防举措落地生根。加大力度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黑包工头、挂靠经营、恶意欠薪,力争实现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效能。针对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征缴、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重点难点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创新案件查处方式方法,落实并完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司法联动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巩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整合执法资源,理顺监察机构名称,适当增设行政编制、政府雇员及公益岗位,形成以专职监察员为主干,以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为补充的监察执法体系。

3.加强调解仲裁效能建设

——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继续做好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统一裁审尺度,提高仲裁社会公信力。推行仲裁案件受理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加大受理纠纷案件力度。明确简易案件与疑难复杂案件分类标准,合理配置仲裁资源,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改进办案方式,落实终局裁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加强案件处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创新队伍建设方式,扎实开展仲裁员业务培训与学习。

——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信息研判报送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增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集中化解疑难信访事项和信访积案。坚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提高信访处理效率和质量。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推进网上信访,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完善劳动关系工作格局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县级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构建设,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基层,合理配置并整合基层劳动关系工作队伍。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协调机制。

——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发挥国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引领作用,扩大创建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教育引导和法制宣传培训,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及能力。认真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对全市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关系突发事件、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处置工作。加强劳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特殊工时管理,完善并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假、高温补贴等规定。

(八)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均等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1.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建设。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平等享受城镇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助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实现城乡居民共享均等公共服务。构建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12333综合咨询、社会保障卡为标志的“一网、一号、一卡”的一体化、全方位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服务对象在服务网络和服务功能方面的全覆盖。

——加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全面完善市、县(区)公共服务机构和镇(街)、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支持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窗口与当地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以集中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核心,搭建和完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

2.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发展

——实现社会保障卡发放全覆盖。开展社会保障卡发放扩面工作,“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全覆盖,激活率力争达90%以上。规范管理社会保障卡密钥,提升社会保障卡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持卡人信息库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持卡人信息库与省业务系统对接。建立关键信息校核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业务承载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APP平台。

——全力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以“金保工程”为核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大集中建设,实现城乡服务机构网络全覆盖。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系统开发和优化升级改造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各业务、各地区以及与公安、财政、税务、民政、卫生计生、工商等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的充分共享。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开展系统和数据容灾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水平。

——努力打造“智慧人社”。推进“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和改进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电子监察、统计分析、数据交换和辅助决策等功能。加强“微信平台”和“12333网站”建设,依托新技术,完善“智慧人社”向移动领域推广,进一步拓宽公共服务领域。促进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将服务向基层延伸,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3.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化发展。优化经办管理模式,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加强经办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搞好经办内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公共服务队伍管理机制,建立竞争、激励、考核机制,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场地、经费、制度“六到位”。加强工作人员常态化的业务培训、信息技术培训和作风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专栏6            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计划

1.   “金保二期”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省规划部署,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业务专网的速度和稳定性,保证金保工程专网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的全覆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办理实现全程信息化。完善容灾体系建设,推进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公共服务、决策分析等领域广泛应用。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机房搬迁项目

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机房迁至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房,同时对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安全项目

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等级,满足目前信息系统数据安全需要。

4.   社会保障卡本地制卡项目

实现本地制卡,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实现惠民、便民。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小型机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对现有小型机平台及数据库等问题进行更新,保证整个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容灾中心建设或整合项目

利用政府云平台资源整合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容灾中心,或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容灾中心纳入政府容灾中心一并规划,满足容灾功能。

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二期项目

根据数据安全一期项目中安全检测服务的指导意见,开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二期项目,确保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8.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智能化建设项目

为全市街道(乡镇)劳动就业保障所、社区服务站配备业务查询及业务办理智能一体机和升级具有wifi功能的网络结构。进一步提升就业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

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利用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高速扫描等技术手段,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全文数据库,实现对档案区分全宗、分类立卷、编目、鉴定、确定保管期限、汇编、注释档集内容、利用档案咨询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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