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新闻网-盐阜大众报讯】受行业特殊性限制,建筑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一直是个难题。为此,我市启动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允许建筑业务工人员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且力争到2017年实现建筑业务工人员应保尽保。记者6月23日从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382个建筑项目17914名建筑业务工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为946.37万元,其中市本级有149个建筑项目共1650名建筑业务工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为91.47万元。 “同舟,即同舟共济之意。实施‘同舟计划’,就是要让我市建筑业务工人员坐上工伤保险这艘大船,获得工伤保险的庇护。”市社保中心副主任郭维柱说,过去,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一般是按用人单位参保,而建筑工地农民工流动性极强,在实际操作性上很难实现,参保情况一直不理想。现在,我市对参保方式进行了调整: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要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仅可以减轻建筑施工企业的负担,而且工伤职工的权益也可以得到很好保障。” 为了将“同舟计划”实施好,市人社、住建等部门使出了许多“硬招”,如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手续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确保工伤保险费用来源;针对建筑业务工人员流动就业特点,在参保、认定、鉴定和享受待遇等环节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完善社会监督、行政监督、明察暗访等工作机制,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举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对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进行监督等。 今年40岁的曹红林是盐城市宏兴劳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我市实施“同舟计划”后,她也开始负责全市近50家建筑企业的工伤保险代办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不仅弥补了建筑行业无法实名制按照人数购买保险的缺陷,也规避了建筑工人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而拿不到赔偿的风险,着着实实为建筑工人们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据介绍,“同舟计划”覆盖的不仅仅是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企业,我市还将同时推进交通运输、铁路、水利、桥梁建设等行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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