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幸福长青作者:日期:2016-06-25

各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保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76号)及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大学生2016-2017学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5元。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