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针对日前公布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5月27日上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市民普遍关心的一系列新政执行层面的问题进行了释疑。速度来涨一下姿势吧↓↓↓↓
福利一
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公积金福利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最大的好处就是,购房时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的利率低。
举例
自主创业的青年张三要购买家庭首套住房,计划采用每月等额还贷的方式贷款60万元,期限20年。若使用商业贷款,当前利率是4.90%,每月需还款3927元,20年本息合计94.24万元。如果改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每月需还款3403元,20年本息合计为81.68万元,负担明显轻得多。
怎么缴
公积金的比例各为50%的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需全额由自己负担,每月实际缴存额度的上限不得超过当前长沙市规定的上限3712元。
怎么用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和流程,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的原则是“保一限二禁三”,即:确保购买第一套房产公积金贷款的需求;限制购买第二套房产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1.1倍;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产的发放公积金贷款。
怎么开户
根据新公布的《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可分简单“三步走”↓↓↓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
2、经审核同意后,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
3、根据协议内容,缴存人可按月到受托银行网点柜面汇缴,或通过银行转账,还可与受托银行签订汇缴协议,由银行代扣。
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应足额、连续、按时缴存;欠缴、停缴3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封存账户。
福利二
辞职了,还能用公积金贷款
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单位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与灵活就业人员专户可以互转。如果从原来的工作单位辞职了,自己去创业,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也可以缴可以用。
举例
职工在离职后,如果未再进入其它单位工作的,可以将原有的单位职工账户转至灵活就业人员专户,并按灵活就业人员专户的相关管理规程缴存公积金,亦可享受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优惠。
同理,如果原来是灵活就业人员,之后进入单位工作,而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需转至单位缴存。
注: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福利三
长沙公积金可异地使用
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广州、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
按照协议,长沙市和贵阳市、广州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后,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调出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或缴存明细,认可其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的缴存情况,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但两个协议在申请贷款资格方面,略有不同。
贵阳长沙异地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据介绍,长沙市和贵阳市支持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缴存地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此外,两地缴存职工在长沙、贵阳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可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举例说明,张三在贵阳上班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现在到长沙买房,就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而不管张三是哪里人。
广州长沙异地使用仅限户籍地
而与广州市签订的协议则规定,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回户籍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住房可在户籍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在缴存地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异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长沙和广州的异地使用公积金,仅限于回户籍地。
举例说明,如果张三在广州工作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他回长沙买房要想在长沙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话,其户籍所在地必须是长沙。
注:此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实现了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并与武汉、合肥、南昌等长江中游城市群签订了异地贷款协议。
在长沙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购房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抵押房产权证等。
此外,根据“湘五条”政策符合异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长沙买房还需要再提交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记录证明。
福利三
公积金可以提取
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类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其他
退休类
出境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注: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3. 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4.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
1.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
3.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贷款都有最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5.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其不足部分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6.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7.从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无论多高薪,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
8.给未婚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整理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