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七月起 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了

来源:民生关注作者:日期:2016-06-25


公告通知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平工资,相比,前一年的46239元,今年社平工资增长了6170元,随着社平工资的提高,2016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随之上调。石家庄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52409元,每月4367.42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都是以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依据的。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全省社平工资为52409元,对应的月平均工资为4367.42元。目前,市社保局已经做好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将在7月初核定参保单位及职工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时补收今年前几个月新旧基数的差额。



职工缴费基数在社平工资的60%到300%之间,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620.45元的,按2620.45元核定;高于13102.26元的,按13102.26元核定。介于这两者之间的就按实际数计算。


另外,今年新参保、异地转入等原因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职工,以最近月份的工资收入核定其缴费基数。

算账:石家庄人多缴多少钱?

根据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他们每月缴纳标准可按我省月社平工资的40%、60%、100%、200%、300%等标准缴纳,也可在40%至300%的区间内,即350元至2620元之间,自主选择每月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上述标准缴纳2016年1-12月的养老保险费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缴费,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每月只能缴纳一次,且不能跨年度缴费。


2016年省会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额(取整)


按40%:  4367.42元×40%×20%=350元
按60%:  4367.42元×60%×20%=524元
按100%:4367.42元×100%×20%=873元
按200%:4367.42元×200%×20%=1747元
按300%:4367.42元×300%×20%=2620元


另外,从今年7月份起,社保部门将开始对2016年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使用新公布的数据计发养老金,并对上半年预发养老金人员重新计发。

养老保险缴费高了,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变化。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52409元,比去年的46239元增长6170元,月均4367.42元;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2232元,比去年的2043元增长189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比去年的28844元增长2351元。


社保部门开始受理今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发放业务。 由于养老金待遇计发比较复杂,如果您对养老保险待遇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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