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问答——社会保障(六十八)

来源:曹妃甸人力资源网作者:日期:2016-06-23

341.居民本年未参保或未续保如何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应在申报缴费期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或续保登记手续,并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符合参保条件应在当年缴费期参保(续保)而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其他年度参保时要从符合参保条件(断保)年度起补缴医疗保险费。期间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财政不予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唐政发〔200716 号、唐医统办〔20131 号)

342.居民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唐政发〔2007〕16 号第七条规定,各类学生以校为单位凭学生花名册、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享受照顾证明材料集体参保。其他人员凭户口簿、身份证及享受照顾证明材料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就是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要求没有参加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等政府保险的老年人(男 60周岁以上、女 50 周岁以上)和孩子(18 周岁以下在校学生除外)必须同时参保,劳动年龄段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

343.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新参保居民需携带哪些资料?

在校学生需提供:(1)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18 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学生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及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唐山市城镇居民就医证;)(3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社区居民需提供:(1)家庭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1 份,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 1 份,已参加新农合的提供新农合医疗证复印件 1 份,或由乡镇级以上政府开出的参保证明。有工作单位而单位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单位开具证明,以上作为不纳入城镇居民医保管理的依据)(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318 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居民携带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唐山市城镇居民就医;(4)享受低保、残疾、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外来务工人员配偶子女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唐山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当地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在唐山市参加职工医保卡复印件、若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中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44.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续保居民需携带哪些资料?

(1)居民要携带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 IC 卡;(2)续保家庭成员人数没有变动,若续保居民家庭户口本和参保居民本人身份证等信息也没有变动的,只需提供户口本和参保居民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有变动,在提供原件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变动证件的复印件 1 份;3)续保家庭成员人数有变动的,在提供原件的基础上需复印户口本首页、新增人员户口本本人页、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45.户口在我市五区,到五区以外就读的学生在上学期间如何参保?

中小学生可在就读地区参加当地医疗保险,如果当地未开展或不能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在我市五区户口所在的社区或乡镇办理参保手续,18 周岁及以下的按学生类居民参保,超过 18 周岁的按非学生类居民参保;外地上学的大学生毕业回到我市五区后,在户口所在社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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