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大厂回族自治县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通知
广大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大政【2016】19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一、认证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8月15日。
二、请您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到参保所在村(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进行认证(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只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认证)。原工作单位已不存在的到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认证工作,灵活就业等无工作单位的退休人员到档案托管部门即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站或人社局人才中心办理认证工作。
三、超过规定时间未认证的,将按规定暂停支付养老金。
为不影响您的养老金正常发放,请您及时进行认证。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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