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淄川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部分速录员。速录员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案件信息录入以及负责庭前准备、材料送达等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聘用速录员的报名条件是: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6、须具备熟练的微机操作专业技能和一定的法律常识,打字速度要达到熟练程度(打字输入法一般限于“五笔字型输入法”);
7、同等条件下,经过速录员专业训练取得专业证书及具有计算机专业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和有报名意向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其具备某种技能和技能等级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淄川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
联系电话:5265173、5280760。
投稿及合作:zibohr@qq.com
淄博人力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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