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之窗】

来源:昆钢建设作者:日期:2016-10-31

前言

       本期起新开设的“人力资源之窗”专栏,顾名思义,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信息发布的窗口,主要目的是加强建设集团内部员工对国家人社部门及昆钢公司、建设集团相关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的了解认识,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激励导向、培训计划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传递给广大员工,让员工及时知晓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新政策、新规定,了解掌握公司人力资源优化调整等方面的新动向,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管理要求与个人发展结合起来,为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你知道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动解除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吗?

【昆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学习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昆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昆钢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制定的《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6年8月8日经昆钢第九届职代会第十五次代表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席会审议通过,于2016年9月18日正式下发执行了。管理办法主要对劳动合同主体、劳动合同管理职责与权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以及经济补偿金相关规定等进行了规定,可以说大部分条款都与每个职工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将分期就一些重点、热点规定进行摘录共大家学习了解。本期主题是关于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中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 新招聘员工时必须确定并公布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各单位应全面考察新录用员工的情况,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查实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通过伪造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个人信息实现招录的;

  (二)隐瞒录用前病史及受伤经历,试用期内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招录条件的;

  (三)试用期内发现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尚未依法终止或解除的;

  (四)试用期内发现招录时被管制正在管制执行期内、被判刑在缓刑考察期内的;

  (五)试用期内被员工所在单位考核认定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

  (二)酒后上班、班中饮酒等违反劳动纪律或劳动用工规定,造成各类一般及以上事故的事故直接责任者;

  (三)违反单位现行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给公司社会形象、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直接责任者;

  (四)造成各类事故达到重大事故等级的,或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

  (五)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2人及以上重伤工伤事故的事故直接责任者;

  (六)违反廉洁从业相关规定,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

  (七)盗窃公司财物价值一年内累计达到1000元及以上或盗窃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及以上的;

  (八)发现并证实乙方有吸毒行为的;

  (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昆钢公司实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收监执行的;非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

  (二)发现并证实在岗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书面通知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乙方不愿复工上岗或拒不参加甲方指定的医疗机构复工体检的;或者体检结果证明乙方因身体健康原因不符合复工上岗条件而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甲方通过绩效考核证明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可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或实行1到3个月的离岗培训,乙方经培训仍不胜任原岗位或重新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公司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可归纳为五大类情况:

  一是新招聘员工信息作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是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和恶劣的(包括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是员工有违法行为的;

  四是不符合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无病装病、小病大养的;

  五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进行调整及离岗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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